关于实施校内动火作业审批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结合赣南医科大学施工动火作业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有关施工动火作业审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赣南医科大学校内施工、装修和改造活动过程中所有需动用明火的部门(单位)。动火方式包括明火、电焊、气焊、气割、切割机作业等。
二、 具体流程
(一)相关部门(单位)提前填报附件《赣南医科大学动火作业申请审批表》。动火作业前3天内将纸质版审批表报送至保卫处消防科(综合办公楼104室)。
(二)相关部门(单位)要逐项填写审批表中的相关信息。动火作业申请单位、学校项目管理部门(单位)、学校保卫处三方签字盖章;同时报送动火作业人员从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各部门(单位)审批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动火作业申请单位持《赣南医科大学动火作业申请审批表》实施动火作业。
三、 动火作业要求
(一)动火作业现场的消防器材要申请单位自行配备(必要时向保卫处申请协配,施工结束后归还),决不允许私自挪用学校内部现有配置的消防器材。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二)动火作业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动火作业申请单位要在动火作业前对动火安全防护用具和动火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并按操作规程实施动火。
(三)安排专人现场负责。动火作业前清除周边易燃易爆物品;如遇无法清除的障碍物,必须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四)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切断电源并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方可离开。
(五)学校项目管理部门(单位)要与动火作业申请单位签订装修工程治安、消防、人身安全责任书。
(六)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只限一处一次有效,不可重复使用。
(七)动火作业过程要符合环保部门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配置除尘环保喷淋装置。
附件:《赣南医科大学动火作业申请审批表》
赣南医科大学保卫处
2024年1月25日
赣南医科大学动火作业申请审批表
动火作业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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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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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申请现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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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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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部位(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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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方式 |
□明火 □电焊 □气焊 □气割 □其它 |
动火作业时间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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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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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施工单位 或操作人员承诺 |
1.动火作业施工单位或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 2.动火作业施工单位或操作人员承担因动火作业造成损失的责任。 3.现场应配备2具及以上干粉灭火器(必要时向保卫处申请协配),确保施工安全。 申请人签字: 施工单位 (章) 年 月 日 |
项目管理部门 (单位)意见 |
项目现场负责人必须现场监督动火作业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 审核部门(单位)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
审批部门(单位)意见 |
经审核和现场察看符合动火条件,批准该项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部门(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监督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审批部门(单位)负责人: 保卫处 (章) 年 月 日 |
动火作业 安全规定 |
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6.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拔除不动火。 7.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不动火。 8.动火作业申请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现场负责人员要坚守岗位,动火作业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确认无误后才能离开。 |
本表一式三份,动火作业部门(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保卫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