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2.驾车出入校门,执行一车一卡(杆),进入校园,严格按照交通标志通行,停放在划定的停车线(位)内,不随意停车。 3.自愿申办,按规定缴费,同意与学校确立校门通行与校园停车场所使用关系,学校不承担车辆及其他财产的保管责任。 4.申办时主动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若车主为非本校教职工的,另提供亲属关系或劳务、房屋租(售)合同等相关证明。 本人已阅读以上承诺内容,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违反,同意取消该车辆通行校园的权利。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