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户口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往地址
新生户口一律迁往黄金校区,新进教职工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黄金校区或章贡校区。
黄金校区门牌编号暂定为赣州市蓉江新区和谐大道1号,户口迁往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高校园区派出所。
章贡校区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医学院路1号,户口迁往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南外派出所;
户口落户后需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办理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一)学生办理集体户口
1.户口迁移证;
2.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二)教职工办理家庭户口
1.户口迁移证;
2.身份证;
3.毕业证;
4.人事处工作证明;
5.房产证明。
(三)教职工办理集体户口
1.户口迁移证;
2.身份证;
3.毕业证;
4.人事处工作证明。
三、其它事项
(一)高校园区派出所地址在赣州市蓉江新区坪路康居小区,联系电话:0797-8183878。
(二)南外派出所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杨公路9号,联系电话:0797-8172978
(三)保卫处办理户口相关事宜联系人:刘道仁,联系电话:18970786235。
保 卫 处
2017
年
7
月
2
日